-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
- 规模: 一、招标范围:(1)项目施工:A.施工准备;B.工程施工(具体以图审确定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和施工清单为准),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内容;C.工程验收,包括环保验收、中间验收、单项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2)其他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达到建、管、护一体化的目标。项目建成后,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护,负责后期种植、管护工作。二、建设规模:10000亩;总预算造价为21,906,276.51元,包含以下建设内容:(1)2024年度海丰县黄羌镇虎噉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4400141.31元;(2)2024年度海丰县黄羌镇双新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4000162.70元;(3)2024年度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等2个村同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7002617.01元;(4)2024年海丰县赤坑镇古流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2500572.34元(5)2024年海丰县可塘镇上达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4002783.15元
- 范围: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包括:(1)项目施工:A.施工准备;B.工程施工(具体以图审确定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和施工清单为准),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内容;C.工程验收,包括环保验收、中间验收、单项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2)其他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达到建、管、护一体化的目标。项目建成后,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护,负责后期种植、管护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
标段(包)名称: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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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1521-04-01-28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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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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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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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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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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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汕尾市 海丰县黄羌镇虎噉村等 3个村、黄羌镇双新村等3个村、可塘镇上达村等2个村、赤坑镇古流村、赤坑镇南土村等2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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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中央及省级专项目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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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一、招标范围: ( 1)项目施工: A. 施工准备 ; B. 工程施工(具体以图审确定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和施工清单为准) , 包括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等内容 ; C.工程验收,包括 环保验收、中间验收、单项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 2)其他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达到建、管、护一体化的目标。项目建成后,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护,负责后期种植、管护工作。 二、建设规模: 10000亩; 总预算造价为 21,906,276.51元,包含以下建设内容: ( 1)2024年度海丰县黄羌镇虎噉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4400141.31元; ( 2)2024年度海丰县黄羌镇双新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4000162.70元; ( 3)2024年度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南土村等2个村同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7002617.01元; ( 4)2024年海丰县赤坑镇古流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2500572.34元 ( 5)2024年海丰县可塘镇上达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预算审核造价:4002783.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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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2024年度海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及运营项目包括: ( 1) 项目 施工: A. 施工准备 ; B. 工程施工(具体以图审确定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和施工清单为准) , 包括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施工临时工程 等内容 ; C.工程验收,包括 环保验收、中间验收、单项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 ( 2)其他招标内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达到建、管、护一体化的目标。项目建成后,按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管护,负责后期种植、管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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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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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最高上限价为: 21,906,276.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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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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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如是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投标时,应约定负责 项目 运营管理 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 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 3 )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信誉要求: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如 为 联合体 投标 ,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 人员: ( 1 )投标人拟派项目 运营管理 总负责 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 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职正式人员 )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自拟格式) ( 3)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 相关专业职称证 、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 4)拟派本工程1名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 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资质所要求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 不得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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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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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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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4年 5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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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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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4 年 6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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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btb.gd.gov.cn/)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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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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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 681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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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正顺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 海丰县附城镇鹿景小区 B栋18号群英商厦7楼7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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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6 666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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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海丰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660-685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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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电子文件U盘的递交时间: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将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文件U盘(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受理其投。 注: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引,咨询及联系电话:0660-3826991。 2、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4、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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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联合体协议 书 ( 如有 )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 项目名称 )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某成员单位名称 ) 为 牵头 人 。
2、联合体 牵头人 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工作; (成员 一 名称)承担 工作 ; (成员 二 名称)承担 工作 ; ......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 名称: ( 盖公章 )
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成员 一 名称: ( 盖公章 )
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成员 二 名称: ( 盖公章 )
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
.....
年 月 日
注:如不组成联合体投标,可不填写本页面具体内容,但必须保留本页面。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各成员签名、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