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12-11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3(NH)WZ0267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3年 12 11

原定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28,578.47(元)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905,062.10(元)

2、现就《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 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金额为: 7,028,578.47 。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37,349.21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装饰装修工程

68,336.61

2

强弱电工程

13,326.00

3

消防工程

19,334.67

4

通风空调工程

12,926.54

5

美工布展工程

23,425.39

6

展示设备工程

7

展示视频内容及互动软件工程

137,349.21

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和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金额为: 5 , 905 , 062.10 。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97 , 521.54 ,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为¥ / 元。

注: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安全生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2、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须在招标人公布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综合单价上限范围内填报,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改变下面规定的金额。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一、税金

1

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9%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填报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

1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二期)-工程类

97521.54

2

佛山市南海区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水产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二期)-采购类

97521.54

二、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上限价”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资料文件。

三、根据《九江镇建设工程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规定》(江府办〔 2023〕28号)有关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隐蔽工程内容做好施工影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资料。

四、因招标文件已作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电子标书的编制,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 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楼1001单元

联系人: 吴工

人:沈工、陈工

联系 方式 0757-81862012

联系 方式 0757-86309986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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