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
- 项目地址: 清远市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
- 规模: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挡土墙+格构梁+抗滑桩+锚杆+截、排水沟工程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标段(包)名称: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 阳发改行审[2023]38号、阳发改行审[2023]39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由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及阳山县自然资源局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阳山县大崀镇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 2311-441823-15-01-969119、2311-441823-15-01-935718
二、招标单位: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7821072
地 址: 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62号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63-3783383
地 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四路36号亿科大厦728室
招标监督机构: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 0763-7821072
三、建设地点: 清远市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清远市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
四、项目概况: ①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挡土墙+格构梁+抗滑桩+锚杆+截、排水沟工程。合计主要工作量:土方开挖1534.66m3、挡土墙602.15m3、格构梁60.32m3、灌注桩191.04m3、树根桩500m、锚杆630m、截(排)水沟724.84m。②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采用谷坊坝+挡土墙+箱涵+截、排水沟工程。合计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4685.63m3、挡土墙1597.67m3、谷坊坝沟(2座)333.48m3、谷坊坝间500厚铺底338.08m3、排导槽挡土墙间500厚铺底249.87m3、排水箱涵68.5m3、截(排)水沟793.2m、裂缝注浆 3146.76㎡。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 ①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挡土墙+格构梁+抗滑桩+锚杆+截、排水沟工程。合计主要工作量:土方开挖1534.66m3、挡土墙602.15m3、格构梁60.32m3、灌注桩191.04m3、树根桩500m、锚杆630m、截(排)水沟724.84m。②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采用谷坊坝+挡土墙+箱涵+截、排水沟工程。合计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4685.63m3、挡土墙1597.67m3、谷坊坝沟(2座)333.48m3、谷坊坝间500厚铺底338.08m3、排导槽挡土墙间500厚铺底249.87m3、排水箱涵68.5m3、截(排)水沟793.2m、裂缝注浆 3146.76㎡。
(3)招标控制价: 建安工程费6,467,875.99元。【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安费:2,582,402.84元;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建安费:3,885,473.15元】
备注: 其中①阳山县大崀镇坑塘村禾里冲组滑坡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28250.92元、暂列金额92041.32元;②阳山县大崀镇茶坑村江屋组泥石流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38355.48元、暂列金额132065.04元、暂估价371466.00元; 以上费用均为固定价格,不作下浮 。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或应急管理行政部门颁发)。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工程或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岩土工程或水工环地质工程或地质矿产勘查)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注: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如上述人员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函》和《清远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9、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情况。(详见《投标申请人声明》)
1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2、现场踏勘:因考虑该项目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地质环境复杂,且对施工工期要求较高,为避免出现中标人中途退场等影响项目建设工期的现象发生,本项目将要求潜在投标人委派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踏勘施工现场。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现场踏勘证明书》”】
九、 潜在投标人可在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十、 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招标人: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恒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