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9-2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

标段(包)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

补充公告

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项目编号: JG2023-530 5 )已于 202 3 9 19 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原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详见附件 1

2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附件 2

二、 本项目重新发布招标文件 (补充公告修改后版)(WORD)、电子招标文件(GZZB),请投标人自行在本补充公告附件处下载。

三、 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等时间重新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招标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期: 202 3 9 26

附件 1: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市教育局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太和校区科创楼建设工程

序号

投标人

评审内容

1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2

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4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 1%或以上误差的;

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 二、三、四 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 80%及以上的(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7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 》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8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9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0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 (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注: 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 不得将 文件顺序、 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 投标的 情形。评委 发现投标 文件 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 文字 和计算错误 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 要求 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 ,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件 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70分)

技术负责人

20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20分;

注:本项最高得 20分,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质量负责人

10

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10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 10分,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安全负责人

20

(1) 安全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 10分;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2)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 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高得 20分,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中的安全工程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

造价负责人

20

1)造价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0分;具有造价或经济类中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2)造价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本项合计最高得 20分,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①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必须是有效的且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②须提供 一级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 证书扫描件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管理系统(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电子签章。

备注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表中的人员近一个月 (2023年8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 独立法人分公司 )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兼任。

企业资信( 30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12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8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25 项及以上的,得 12分; 15 - 24 项的,得 8 分; 5 -1 4 项的,得 4 ,;1- 4 项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12分。

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12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奖项:25项及以上的,得12分;15-24项的,得 8 分; 5-14项的,得 4 分; 1-4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2分。

工程研发能力

3

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完成 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 “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奖项的,每项得 0.6 分,最高得 3 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第三方评价

3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 “纳税信用等级A级”证书: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须含2022年度),得 3 分;

2、连续4年获得(须含2022年度),得 2 分;

3、连续3年获得(须含2022年度),得 1

4、不满足上述条件者的,不得分。

合计

100

备注: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 (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 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在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 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 完成时间以 验收报告 为准; 验收 报告 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 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1)企业获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

2)质量奖是指: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不包含 装修、 结构、技术创新、 QC 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只计算房建类工程 项目 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如颁奖单位为行业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有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访问时会跳转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

3)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平台内网页中“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平台内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栏须显示日期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投标人必须是获奖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如获奖证书不能体现投标人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则需提供其他能证明其施工总承包身份的材料 否则不予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技术创新QC成果”奖项,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奖项证书发证时间为准。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独立法人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但包括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或区域公司。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

4、第三方评价: 纳税信用等级须提供纳税信用荣誉证书扫描件或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5、 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评委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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