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
- 规模: 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涉及砲台片区的19条内河涌,治理河道总长22.3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内河水系治理和人居环境提升两大部分,治理措施主要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以及新建滨水步道、文化广场亭廊等人居环境提升措施 ; 治理河涌11条,治理河长12.914km,工程投资约4600万元
- 范围: 2.1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 2.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 ; 一期,一期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治理河涌11条,治理河长12.914km,工程投资约4600万元 ; 项目主要内容为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应完成包括上述项目相应阶段的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招标设计图纸及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纸等)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2-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1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投审﹝ 202 2 ﹞ 35 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由 债券资金、 财政 资金统筹 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
2.2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建设规模及内容: 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 涉及砲台片区的 19条内河涌,治理河道总长22.3k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内河水系治理和人居环境提升两大部分,治理措施主要有清淤疏浚、岸坡整治以及新建滨水步道、文化广场亭廊等人居环境提升措施。项目分期实施,本次实施范围为一期,一期的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治理河涌 11条,治理河长12.914km,工程投资约4600万元。本次招标的 最高投标限价为 106.5012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51.7312万元(其中,钻探费最高投标限价26.40万元(200元/米),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25.3312万元),工程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54.77万元。
2.3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为 揭阳空港经济区枫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砲台镇一期)勘察设计 ,应完成包括上述项目 相应阶段 的勘察、设计(包括 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工程概算书 、招标设计图纸 及预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纸 等 )及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 服务周期:勘察设计工期为50个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其中:
( 1)勘察工期: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2)设计工期:初步设计工期为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为15个日历天(从初步设计批复后起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设计服务应满足项目进度需求。设计工期含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 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或者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3. 2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已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广东省以外的单位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3.7信誉要求:
3.7.1凡在全国、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4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
3.7.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7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 提交投标登记资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发出,投标人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自行登录 “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jysggzy.jieyang.gov.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业务系统模块-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此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及图纸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各投标人进场前应配合落实好揭阳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具体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以交易中心通知为准。本项目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三份纸质投标文件。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 “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2 纸质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三份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5.3 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和纸质版开评标同时进行,若电子投标文件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无法进行评标,则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 月 5 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投标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sggzy.jieya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点击“投标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sggzy.jieyang.gov.cn/)网站首页“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下载操作手册、操作指引和运行环境安装包,以便使用建设工程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6.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递交人社保证明材料(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供社保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请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要求为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准时到场参加,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签到和携带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携带SZCA或GDCA、解密电脑和网络)。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4 本项目需办理电子签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启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陈先生 |
联系人: 姚工 |
|
电话: 0663-3351202 |
电 话: 0663-8258166 |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 砲台镇新区 政和路 |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 A幢8-9号 |
2022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 :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 自愿组成联合体 ,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 投标。现就 联 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 勘察 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 提交投标登记资料、 投标文件编制 等事宜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须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