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
- 范围: 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
- 概况: 项目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 项目编号:2018-440305-48-01-70462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5-48-01-704622002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0709:00至2023-02-16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13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14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为二次招标,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公告时间为10日历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16
- 开标时间: 2023-02-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包)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 项目编号:2018-440305-48-01-704622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18-440305-48-01-704622002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07 09:00 至 2023-02-1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2-1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1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为二次招标,投标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招标公告时间为10日历天。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中建四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工 办公电话:0755-83881986 传真: 手机号码:18025413044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193号金桃园大厦二三楼商铺 招标代理机构: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林思燊、徐文文 办公电话:83881986、8388198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18-440305-48-01-704622002001 标段名称: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16 18:00 招标部分估价:29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施工下沉广场自动扶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货物需求及数量一览表。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拟投自动扶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拟投自动扶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合法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拟投自动扶梯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注:不限定参数的,需提供电梯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若未更换新证的,须根据市监特设[2019]32号文满足相应资质要求,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相对应的旧证,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监特设[2019]32号文执行。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该安装资质;若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不具备该安装资质,可以按下述两种形式之一参与投标:①须委托具备上述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并提供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投标人对安装单位的安装工作承担连带责任的委托协议;②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拟投自动扶梯设备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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