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3-02-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城南200MWp渔业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四期D1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四期D1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四期D1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 JG2023-000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月4日 0时0分~2023年2月7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119.8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勘察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可与内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与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承担勘察任务的香港企业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④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⑤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详见正文 3.3.4投标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 其他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2月7日 9时30分 - 2023年2月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月4日 0时0分 - 2023年2月7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2月7日 9时15分 - 2023年2月7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花都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汤工
- 代理联系人: 宋润英
- 联系方式: 020-86721212
- 代理联系方式: 17771272421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3689709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合同模板-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四期D1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 招标公告盖章版20220103.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采用总承包方式的函.pdf
- 关于基础资料的说明.pdf
- 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pdf
- 立项备案证.pdf
- 授权委托证明书.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招标文件-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四期D1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x
- 招标公告-四期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四期D1地块南侧道路建设工程、四期D1地块东侧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 SL202212210017-20230103103804.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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