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6-24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
  • 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东侧、方华公路以西,建设范围为3-10号馆,其中3-9号馆为标准展厅、10号馆含主登录厅及多功能厅,地下按规定配建地下停车位和设备用房。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80万平方米
  • 范围: 依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具体包括152根灌注桩超前钻,孔位174个,管波试验174个,暂定超前钻约1.3万米。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5
  • 开标时间: 2024-07-1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9-440100-04-01-502128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东侧、方华公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机场高速东侧、方华公路以西,建设范围为3-10号馆,其中3-9号馆为标准展厅、10号馆含主登录厅及多功能厅,地下按规定配建地下停车位和设备用房。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5.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5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80万平方米。
招标内容 依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具体包括152根灌注桩超前钻,孔位174个,管波试验174个,暂定超前钻约1.3万米。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工期(交货期) 100个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48.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设置。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7.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条。 8.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6月24日 23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5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5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7月15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020-31154054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方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3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 020-3606920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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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声明(1).pdf 招标文件-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doc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基础资料收集完成证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公告-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docx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备案证.pdf 招标公告-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pdf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超前钻(高铁影响区域)服务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