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4-09-13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内
  • 规模: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 1.人居环境整治;2.美丽示范主街整治提升;3.美丽圩镇客厅建设;4.圩镇农贸市场建设及提升改造;5.美丽河道建设;6.绿美小公园建设;7.入口通道沿线提升;8.公共基础设施提升;9.主干道两旁农房提升改造工程
  • 范围: 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阳发改行审〔2024〕38号及阳发改行审〔2024〕73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统筹上级资金等渠道解决 ,建设单位为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407-441823-04-01-611200

二、招标单位: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763-7328993

地  址: 清远市阳山县文明街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34080

联系地址: 清远市新城北江一路二十三号金信蓝湾豪庭爱琴丽舍3层01号

招标监督机构: 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7803607

三、建设地点: 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内。

四、项目概况: 1.人居环境整治;2.美丽示范主街整治提升;3.美丽圩镇客厅建设;4.圩镇农贸市场建设及提升改造;5.美丽河道建设;6.绿美小公园建设;7.入口通道沿线提升;8.公共基础设施提升;9.主干道两旁农房提升改造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规模:1.人居环境整治;2.美丽示范主街整治提升;3.美丽圩镇客厅建设;4.圩镇农贸市场建设及提升改造;5.美丽河道建设;6.绿美小公园建设;7.入口通道沿线提升;8.公共基础设施提升;9.主干道两旁农房提升改造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3)招标控制价为: 6797.09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 6328.98 万元,工程设计费为 121.12 万元(含预算编制费20.1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346.99 万元。(其中基本预备费为固定价格,报价不作下浮。】最终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4)资金来源: 统筹上级资金等渠道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录入投标相关信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具体操作参考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1)市政类: 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类: 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 (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以“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外省进粤企业,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无法查询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信息截图的,可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视为满足以上要求。

4、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3 个(含联合体牵头人)。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施工企业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9、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763-7328993

地        址: 清远市阳山县文明街26号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资料。

招标单位:阳山县黎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3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编号 GC4418232024011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3日17时30分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8日15时 00分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3日17时30分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24年9月27日17时 30分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15时 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3日17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15时 00分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时00分 评标地点 阳山县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一室

相关附件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挂网稿).pdf 概算审核报告-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一期)-盖章.pdf 9.6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0912黎埠初步设计PDF - 签章(1).rar 阳山县黎埠镇典型镇建设培育(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挂网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