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3-06-29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
  • 范围: 沙”或“砂”字眼);2、采砂作业工具采用链斗式采砂船,标段一: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链斗式采砂:采砂船舶2艘、运输船舶1艘;标段二: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链斗式采砂:采砂船舶2艘、运输船舶1艘;其中所用的采砂船舶必须为投标人(企业)所有,所有权为共有的,投标人船舶所有权份额应占51%以上(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为准),投标人不得租赁他人采砂船舶进行投标;提供船舶证书齐全(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采砂船舶检验证书截止至本项目投标登记之日须在有效期内(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中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上的有效期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为准,在投标登记期间如发现内河船舶适航证书过期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登记所递交的采砂船舶证书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采砂船舶相一致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
  • 项目编号: JG2023-35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9日 9时30分~2023年7月3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否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9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9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投标人(企业,以下同)及参标船舶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河砂(或河沙)业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沙”或“砂”字眼); 2、采砂作业工具采用链斗式采砂船,标段一: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链斗式采砂:采砂船舶2艘、运输船舶1艘;标段二: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链斗式采砂:采砂船舶2艘、运输船舶1艘;其中所用的采砂船舶必须为投标人(企业) 所有,所有权为共有的,投标人船舶所有权份额应占 51%以上(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为准),投标人不得租赁他人采砂船舶进行投标;提供船舶证书齐全[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采砂船舶检验证书截止至本项目投标登记之日须在有效期内(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中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上的有效期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为准,在投标登记期间如发现内河船舶适航证书过期的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登记所递交的采砂船舶证书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采砂船舶相一致。整个招标过程以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为招标登记、投标资格审查依据,提供有关船舶及船舶证书必须真实、有效的; 3、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在其它采区采砂作业的船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企业必须承诺本企业无正在进行采砂作业的船舶参与本次投标,如发生则取消投标或中标(已取得中标资格)资格; 4、各投标人和拟用于本项目投标的采砂船、运输船必须由采砂船船籍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或以上)出具在本辖区内近三年无违法采砂行为的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非梅州流域的船舶投标登记前必须经过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梅州办事处出具实船检验证明(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为准)及出具该采砂船适合在本采区作业的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否则不允许该采砂船参加投标登记。 5、拟投入的采砂工作人员(不含法定代表人)(船上作业人员应符合海事部门相关资格证要求),全部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所属职工(或聘用)(以社保部门出具或网络系统打印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上溯三个月社保清单为准);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的使用于招标标段(必须是投标人名义)的商业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复印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投标人(企业,以下同)及参标船舶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经营河砂(或河沙)业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沙”或“砂”字眼); 2、采砂作业工具采用链斗式采砂船,标段一: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链斗式采砂:采砂船舶2艘、运输船舶1艘;标段二: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链斗式采砂:采砂船舶2艘、运输船舶1艘;其中所用的采砂船舶必须为投标人(企业) 所有,所有权为共有的,投标人船舶所有权份额应占 51%以上(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为准),投标人不得租赁他人采砂船舶进行投标;提供船舶证书齐全[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采砂船舶检验证书截止至本项目投标登记之日须在有效期内(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中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上的有效期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的有效期为准,在投标登记期间如发现内河船舶适航证书过期的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登记所递交的采砂船舶证书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采砂船舶相一致。整个招标过程以海事部门颁发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中国船级社颁发的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小船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为招标登记、投标资格审查依据,提供有关船舶及船舶证书必须真实、有效的; 3、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在其它采区采砂作业的船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企业必须承诺本企业无正在进行采砂作业的船舶参与本次投标,如发生则取消投标或中标(已取得中标资格)资格; 4、各投标人和拟用于本项目投标的采砂船、运输船必须由采砂船船籍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或以上)出具在本辖区内近三年无违法采砂行为的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非梅州流域的船舶投标登记前必须经过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梅州办事处出具实船检验证明(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为准)及出具该采砂船适合在本采区作业的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否则不允许该采砂船参加投标登记。 5、拟投入的采砂工作人员(不含法定代表人)(船上作业人员应符合海事部门相关资格证要求),全部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所属职工(或聘用)(以社保部门出具或网络系统打印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上溯三个月社保清单为准);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河道河砂开采权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的使用于招标标段(必须是投标人名义)的商业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复印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梅江3#可采区):无
    梅州市梅县区2023年度河砂开采项目(石窟河4#可采区):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0日 10时15分 - 2023年7月20日 10时45分
  • 开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7月20日 9时45分 - 2023年7月20日 10时1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 招标代理: 梅州正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温工
  • 代理联系人: 叶工
  • 联系方式: 0753-2563929
  • 代理联系方式: 0753-2522220
  •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水务局
  • 监督电话: 0753-2212060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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