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 范围: 按照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代建委托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
- 概况: 项目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0509:00至2023-07-25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15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20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经办人:叶彬 办公电话:0755-25666540 传真: 手机号码:1342397929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4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沈工、康工、史工、徐工 办公电话:1371401745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001001 标段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2518:00 招标部分估价:5662.97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按照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代建委托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5
- 开标时间: 2023-07-3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标段(包)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05 09:00 至 2023-07-25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15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2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经办人:叶彬 办公电话:0755-25666540 传真: 手机号码:1342397929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4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沈工、康工、史工、徐工 办公电话:1371401745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5-440303-04-05-754128001001 标段名称:玉龙填埋场环境修复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25 18:00 招标部分估价:5662.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按照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项目施工的组织管理工作,履行代建委托单位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负责该工程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移交使用、资产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中必须办理的相关报规报建手续;排查评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相应设计成果审查;协调进场、现场施工、采购、造价咨询、竣工验收、验收备案、结(决)算审计、办理产权登记及资产移交、保修、工程档案移交等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承担单项总投资人民币十亿元或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全过程项目管理经验。 注: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项目总投资、签章页)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无法确认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须另附证明材料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在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担单项总投资人民币十亿元或以上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代建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全过程项目管理经验。 注: ①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应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项目总投资、签章页)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合同关键页无法确认项目总投资金额的须另附证明材料证明。 ③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未显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奖的获奖证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签署的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工作联系单等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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