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08-08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 范围: 准,在有效期内)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二期)改造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JG2023-441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8月9日 0时0分~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3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69.78873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装饰施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2家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详见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8月9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8月30日 9时45分 - 2023年8月30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 招标人: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 招标代理: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邹先生
  • 代理联系人: 冼耀华
  • 联系方式: 020-84423447
  • 代理联系方式: 13682229344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8988568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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