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 规模: 暂定在更合大道、先烈东路、合塘线及北侧两条支路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总长度约10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714013.10元;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7-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已由
佛山市
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
以
2023045
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本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黄村至黄象村段)污水管网工程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
高明区更合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以
ZJ20230068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设计
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暂定
在更合大道、先烈东路、合塘线及北侧两条支路新建
DN400~DN800污水管,总长度约10Km。
暂定
在瑶村公交站南侧地块新建一体化泵站及污水压力管。
暂定
对镇政府合流管道进行截并在南侧道路新建一体化泵站,污水通过压力管输送至更合大道新建污水管。新建配套建设检查井等排水设施,以及铺设污水管道引起的现状道路开挖及修复、交通疏导及施工围蔽、铺设临时施工便道、泵站配电、管线迁改与保护等配套工程
。
本项目建安工程约
7376.16万元,设计费为1714013.10元。
2.3设计周期: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内容如下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714013.10
元
;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不含概算编制)、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2.5承包方式:
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
2.6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
甲
级资质
;
或
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工程设计
乙
级
(或以上)
资质
。
4.2.2 本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
(
“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
。
4.4.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的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类别:供排水_设计类企业)查询的结果为准。)。
4.4.2 凡是参与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应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政供扣水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3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市政供排水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市政供排水工程的投标。
4.4.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
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5
项目负责人
4.
5
.1 项目负责人:1人,
须具
备
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
4.
5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
(
网址
: www.gdcic.net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
5
.3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
3
年
01
月至
2023年
06
月
)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6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6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6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设计
质量问题。(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
设计
质量问题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
设计
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
“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6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
6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
07
月
03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号
,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
“日程安排查询”)。
7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
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
(
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
其他
9
.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
.
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
法
。
11.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健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号德福科技创新园1座一层A101
|
|
邮编:
528000
|
邮
编:
528000
|
|
联系人:
程工
|
联
系
人:
蓝工、霍工
|
|
联系电话:
0757-88849386
|
电
话:
0757-8225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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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0757-82253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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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gdjh0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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