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清远市发布时间:2025-11-11来源: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 规模: 给排水(含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约47340米,主干道路及巷道提升改造约74115平方米,人行道提升改造约9715平方米,健身广场提升改造约5010平方米,莲塘村提质升级改造约15875平方米,非机动车公共智能充电设施18套,垃圾收集点(垃圾箱)15个,路灯广告牌117组
  • 范围: 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给排水(含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约47340米,主干道路及巷道提升改造约74115平方米,人行道提升改造约9715平方米,健身广场提升改造约5010平方米,莲塘村提质升级改造约15875平方米,非机动车公共智能充电设施18套,垃圾收集点(垃圾箱)15个,路灯广告牌117组
  • 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2.工程地点:英德市望埠镇望埠社区、望河社区和莲塘村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800MB2D2119XC-20251111-473601-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根据 英发改资〔2025〕108号及英发改资〔2025〕184号 批准,建设资金为 “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其余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 英德市望埠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名称 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 2505-441881-04-01-371645

三、招标单位 英德市望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0763-2581009

地址: 清远市英德市望埠大街与569乡道交叉口北50米

招标代理机构: 清远市森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付先生

联系电话: 0763-2889581

地址: 英德市英德市英城和平北路东茶果场二区朗悦君庭二期首层7号-2

招标监督机构: 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0763-2200121

四、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 英德市望埠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初步设计

2.工程地点: 英德市望埠镇望埠社区、望河社区和莲塘村等。

3.工程规模: 给排水(含消防)设施提升改造约 47340米,主干道路及巷道提升改造约74115平方米,人行道提升改造约9715平方米,健身广场提升改造约5010平方米,莲塘村提质升级改造约15875平方米,非机动车公共智能充电设施18套,垃圾收集点(垃圾箱)15个,路灯广告牌 117 组。(具体规模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设计任务书为准)

五、招标类型和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六、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811800.00 元。备注:本次招标控制价是暂定价,最终以英德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为准。

七、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疑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建筑类: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类: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7.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九点投标人合格条件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英德市望埠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763-2581009

十五、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下载招标资料。

十六、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英德市望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森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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