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施工
- 开标时间: 2023-07-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 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鹤发改资 〔20 23 〕 14 号 、 鹤发改资 〔20 23 〕 32 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2 302 -440784-04-01- 9563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沿园区北片区一号路新建配套供水设施。新建给水管总长616m,其中φ529给水管长480m,φ426给水管长80m,φ325管长56m,DN100-150管长30m;新建加压泵房1座,建筑面积304.65平方米;新建1座蓄水池,容量为540.8立方米等。
估算总投资593.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29829.02元。
总工期:不高于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市址山镇。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图纸显示的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 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 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企业信用承诺书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 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开标现场打印投标人确认的开标当天凌晨一时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7 月 3 日08时30分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0700/index 。
4.1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 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0700/index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7 月 24 日09时30分 ,地点为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同时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资质企业投标
□本项目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专业资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属于风景园林类项目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 前
踏勘现场时间: / 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如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人:唐小姐
电话:0750-8315292 电话:13267695989
监督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50-8965861
2023年7月3日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施工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08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开始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08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0日 17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 : /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 |||
鹤山市硅能源产业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园区北片区配套供水设施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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