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龙川县城新城区
- 规模: 对龙川县城新城区学北路等15条市政道路改造,包括道路路面病害修复工程、人行道修复工程、道路附属工程、排水消防工程和道路环卫设施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设计速度范围约20-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范围约12-40米;道路总长约10366.07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龙川县城新城区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龙川县城新城区学北路等15条市政道路改造,包括道路路面病害修复工程、人行道修复工程、道路附属工程、排水消防工程和道路环卫设施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设计速度范围约20-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范围约12-40米;道路总长约10366.07米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所有相关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0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
202
2
】
706
号文(项目代码:
2208-441622-04-01-406943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龙川县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龙川县城新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
龙川县城新城区
2.
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龙川县城新城区学北路等
15条市政道路改造,包括道路路面病害修复工程、人行道修复工程、道路附属工程、排水消防工程和道路环卫设施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设计速度范围约20-4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范围约12-40米;道路总长约10366.07米。
2.
4
项目
设计费金额
及来源
:
本
项目估算
建安费
为
11574.90万元
,
设计费
217.34
万元
,
为最高限价
。
项目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
2.5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为
6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所有相关服务。
2.7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满足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的企业法人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
道路
工程
)甲
级
及
以上资质。
(
2
)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
排水工程)乙
级
及
以上资质。
(
3
)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
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自行确定本项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至少具备以上(
1)、(2)资质条件之一
。
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
〕
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资料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
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TPBidder
)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
5.1
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
2021
]
48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5.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整
(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或担保保函
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4.1
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4.2
根据《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5
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
〔
2020
〕
77
号
)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
C
级的企业,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
源
市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和
XML
工
程
量
清
单
操
作
手
册
,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
)
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06
月
01
日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
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TPBidder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login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
河源
市)
(
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发布。
7.2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8.
联系方式
8.1
龙川县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
王
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81880
地
址: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
20号
8.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90167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8.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82388
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中东半岛小区
C
栋首层
龙川县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