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_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1-26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
  • 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范围包括:内环路及放射线、人民桥、广州大桥、海珠桥、海印桥、金沙洲大桥、同德围南北高架、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洲头咀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珠江隧道。工程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防撞墙涂装、隔音屏涂装、梁体涂装、桥梁墩柱涂装、桥隧附属设施病害修复等提升工作
  • 范围: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7、投标人已按照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_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100-04-05-988216
投资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城维计划-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市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范围包括:内环路及放射线、人民桥、广州大桥、海珠桥、海印桥、金沙洲大桥、同德围南北高架、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洲头咀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珠江隧道。工程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防撞墙涂装、隔音屏涂装、梁体涂装、桥梁墩柱涂装、桥隧附属设施病害修复等提升工作。
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本级高架桥、跨江桥梁隧道环境提升,范围包括:内环路及放射线、人民桥、广州大桥、海珠桥、海印桥、金沙洲大桥、同德围南北高架、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洲头咀隧道、仑头-生物岛-大学城隧道、珠江隧道。工程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防撞墙涂装、隔音屏涂装、梁体涂装、桥梁墩柱涂装、桥隧附属设施病害修复等提升工作。
工期(交货期) 2025年3-6月,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2025年3月(具体以开工报告审批单位书面通知为准),2025年6月完工。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708.85745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在册人员且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一致。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2、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http://112.94.68.79:8088/entHome/index)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1月2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5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5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开标时间 2025年2月25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
招标人联系人 毛工 联系电话 020-8520028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号隧兴广场3楼308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1257480/1392309688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0-3818005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关于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具体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发起及受理异议操作指引”。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520068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广建大厦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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