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3-10-08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萝岗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 范围: 准,在有效期内);(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 开标时间: 2023-11-0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萝岗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萝岗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萝岗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萝岗消防救援站升级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JG2023-574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10月8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0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577.15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管理平台内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主办方盖章、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9时3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8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9时15分 - 2023年10月30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 招标人: 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 招标代理: 中博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彭先生
  • 代理联系人: 吕工
  • 联系方式: 020-82014812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8805589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020-82112206、8211667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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