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更正公告】

梅州市发布时间:2025-08-14来源: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投资项目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400314886991F-20250710-000003-4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恢复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2025 07 31 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告,现恢复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并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序号

章、节、条、款、项、目

招标文件原文

招标文件现文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 18 个月。

工期(交货期):勘察设计施工总工期 6 个月。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 (1) (2) (3)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 (1) (2) (3)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的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 (1) (2) (3)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 (1) (2) (3) 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施工的企业,且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企业仅限 1 家单位)

3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须提供投标人为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5 3 月至 2025 5 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须提供投标人为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5 5 月至 2025 7 月的社保证明。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4 “支付方式”

(3) 建安工程费

2 )工程款按施工进度付款。支付比例:发包人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支付 80% 工程款给承包人。

(3) 建安工程费

2 )工程量按月进度计量,每次进度款申请最低额度不得少于建安工程费的 5% (扣除预付款后)。支付比例:发包人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支付 80% 工程款给承包人。

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4 “支付方式”

(4) 每笔款项支付时,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因发包人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发包人在“支付时间”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4) 每笔款项支付时,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本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建安费相关请款材料向发包人申请时,均需由承包人(如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盖章确认。同时承包人 ( 如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 ) 分别向发包人出具拨款值等额增值税发票 ( 若发包人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 。因发包人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发包人在“支付时间”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

1 、勘察设计企业业绩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自 2021 1 1 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 7000 万元的勘察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注: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模式等。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总投资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勘察业绩须是勘察方企业业绩,设计业绩须是设计方企业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上未能体现总投资的,须提供能够体现总投资的其他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

2 、施工企业业绩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1 1 1 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 7000 万元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

: 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模式等 ) 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和竣工验收资料关键页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施工业绩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企业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或施工方)自 2021 1 1 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 7000 万元的勘察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建安费≥ 7000 万元市政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14 分。

注:业绩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勘察设计或设计施工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模式等。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项目名称、总投资 / 建安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勘察业绩须是勘察方企业业绩,设计业绩须是设计方企业业绩,施工业绩须是施工方企业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上未能体现总投资 / 建安费的,须提供能够体现总投资 / 建安费的其他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分要求的,不得分。

7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纳税”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或施工方)纳税情况:

1. 连续 1-4 年获得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的,得 3 分;

2. 连续 5 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的,得 6 分。

注:

①提交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 A 级”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公示截图或网上公示文件,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或施工方提供即可,如联合体勘察方和设计方均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提供连续年限最久一方计分,不能叠加计算年限。

②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或施工方)纳税情况:

1. 连续 1-4 年获得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的,得 3 分;

2. 连续 5 年或以上获得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的,得 6 分。

注:①提交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 A 级”证书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页公示截图或网上公示文件,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或施工方提供即可,如联合体多方成员均提供证明材料的,按提供连续年限最久一方计分,不能叠加计算年限。

②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奖项”

1 、勘察设计企业奖项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自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获得荣誉的:

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2. 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3.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注: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勘察奖项须是勘察方企业的奖项,设计奖项须是设计方企业的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同一级别多个奖项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分。

②获奖证书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颁发机构需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hinanpo.mca.gov.cn 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将不予认可。

③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2 、施工企业奖项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获得荣誉的:

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2 .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3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

注: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施工奖项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企业的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同一级别多个奖项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分。

②获奖证书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颁发机构需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hinanpo.mca.gov.cn 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将不予认可。

③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勘察方或设计方或施工方)自 2021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获得荣誉的:

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2 分;

2 .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

3 .获得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 0.5 分;

本小项最高得 14 分。

注: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勘察奖项须是勘察方企业的奖项,设计奖项须是设计方企业的奖项,施工奖项须是施工方企业的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同一级别多个奖项可累计得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分。

②获奖证书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颁发机构需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hinanpo.mca.gov.cn 已合法登记且状态正常,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将不予认可。

③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得分。

9

第五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7.1 合同价格 17.1.1.1. 付款方式

(3) 建安工程:

2 )工程款按施工进度付款。支付比例:发包人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支付 80% 工程款给承包人。

(3) 建安工程:

2 )工程量按月进度计量,每次进度款申请最低额度不得少于建安工程费的 5% (扣除预付款后)。支付比例:发包人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支付 80% 工程款给承包人。

10

第五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7.1 合同价格 17.1.1.1. 付款方式

(4) 每笔款项支付时,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因发包人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发包人在“支付时间”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4) 每笔款项支付时,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和相关请款资料。本工程勘察费、设计费、建安费相关请款材料向发包人申请时,均需由承包人(如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盖章确认。同时承包人 ( 如联合体则为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 ) 分别向发包人出具拨款值等额增值税发票 ( 若发包人要求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 。因发包人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发包人在“支付时间”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包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

本项目最新招投标时间安排表如下:

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 9 2 18: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 / 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5 9 4 08:45—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 / 保险)提交截止时间

2025 9 4 08:30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25 8 25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 9 4 08:30 时止

开标时间

2025 9 4 08:3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任选其一)

在线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6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 2025 9 4 08:45 时至 09:30 时止

定标时间

2025 9 10 09:00

已按原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了保函(或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有效。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处下载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按照答疑澄清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梅州市梅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5 8 14

相关附件

(8-14定稿).pdf 投标文件格式.docx 恢复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