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 规模: 本工程为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的现状污水管道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需要修复 ; 主要对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标段(包)名称: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里字招投标核准〔
2022〕62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
拨款
。
本项目
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南发改资里字招投标核准〔
2022〕62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的现状污水管道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需要修复。其中,开挖修复的污水管道总长约
596米,非开挖修复的污水管道总长约643米。在管道修复过程中,需对现状路面进行破除并修复
。具体详见招标人有关资料。
2.3合同工期:
180
日历天(自实际开工日期至完工日期止),
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完工日期以发包人确认为准。验收过程,若出现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返工时间也计入原来的合同总工期内,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完工逾期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每延期一天处以承包单位人民币
5000元/天的罚款。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累计15天或以上,建设单位有权终止该工程施工合同并另行选定承包人;承包人还必须承担因此给建设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089,644.4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对
里水镇胜利工业一路和电台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þ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
文明施工
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企业类型:供排水
-
施工类企业)。
4.5.1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资质:供排水
-
施工类企业)的信用分值
60分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允许投标”。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类型:供排水
-
施工类企业)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需
提供相关
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否则不予认可。
)
,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的扫描件
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
工程
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证)》
(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类型:供排水
-
施工类企业)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需
提供相关
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否则不予认可
)。
注: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
8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8
.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
8
.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
及以上
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
及以上
安全生产事故。(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
8
.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
8
.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8
.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
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
合同金额
400万元(或以上)的截污管网工程或污水管网工程或排水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
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竣工验收时间以
竣工验收报告
或
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
(
2)
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
。
(
3)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
4)该业绩必须在
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企业类型:供排水
-
施工类企业)
中登记,并提供相关
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否则不予认可。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
投标文件
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
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开标
二
室
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
(
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
2)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3)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
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
|
邮
编:
528
2
00
|
邮
编:
528
2
00
|
|
联系人:
宁小姐
|
联
系
人:孔先生
|
|
联系电话:
0757-
85689560
|
联系电话:
0757-
8679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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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fshy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