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5-08-15来源: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整体进行装饰整体升级改造,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拆除工程等,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安装、施工、检验测试、竣工图绘制、工程验收、保管、结算、档案整理、保修期服务、质量保证、政府相关施工手续办理等工作,及完成承包工程应连带、附加完成的相关工作、服务。本项目施工面积包括首层、负一层和负二层共约3200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000077870813B-20250814-000003-4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公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2.3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合同、图纸及报价清单。 2.4 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整体进行装饰整体升级改造,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拆除工程等,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安装、施工、检验测试、竣工图绘制、工程验收、保管、结算、档案整理、保修期服务、质量保证、政府相关施工手续办理等工作,及完成承包工程应连带、附加完成的相关工作、服务。本项目施工面积包括首层、负一层和负二层共约3200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北京路天河城A区负一层(含负二层)整体进行装饰整体升级改造,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拆除工程等,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安装、施工、检验测试、竣工图绘制、工程验收、保管、结算、档案整理、保修期服务、质量保证、政府相关施工手续办理等工作,及完成承包工程应连带、附加完成的相关工作、服务。本项目施工面积包括首层、负一层和负二层共约3200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工期(交货期) 9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97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为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要求无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8-1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04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04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时间:2025年9月4日9时45分至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备用U盘递交地点: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 2025-09-04 10:00: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
招标人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
招标人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 020-8559089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覃工 联系电话 020-87562291-8722
招标监督机构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559089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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