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5-12-29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 范围: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不含燃气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及施工准备阶段和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 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 项目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0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5-12-2916:00:00至2026-01-1818:00:00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6-01-0817:00:00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6-01-1317:00:00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5楼经办人甘工办公电话82924867电子邮箱82924867:ganlushi@szpsq.gov.cn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市城投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邹艳琴、于绪亮、颜启星、李翌东、尹婷婷办公电话25559696手机号码13510166816电子邮箱26300029@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标段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不含燃气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及施工准备阶段和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1-91440300MA5EW1BM6B-20251219-000024-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001)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

项目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001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5-12-29 16:00:00 至 2026-01-18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6-01-08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6-01-13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通讯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5楼
经办人 甘工
办公电话 82924867
电子邮箱 ganlushi@szpsq.gov.cn
招标代理 单位名称 深圳市城投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邹艳琴、于绪亮、颜启星、李翌东、尹婷婷
办公电话 25559696
手机号码 13510166816
电子邮箱 26300029@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坪山区兰竹西路16号项目(监理)【标段编号:2508-440310-04-01-949386001001】

本次招标内容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不含燃气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及施工准备阶段和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45.0824万元
计划总投资 2,366.67万元
工程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6-03-01 至 2026-10-23
计划工期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1-18 1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监理资质:具备1、2之一:1、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2、住建部资质/监理/监理综合资质/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第四点第(一)条,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全过程咨询或监理招标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1)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提供项目总监的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①纸质证书要求:若注册证书上未体现有效期或注册单位的,可补充提供能够体现注册有效期和注册单位的官方权威网站截图(如四库一平台)等相关证明材料。②电子证书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厅函〔2025〕13号)“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三、专业技术人员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该通知相关要求提供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总监应符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事项的通知》(深建标〔2017〕11号)、《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深建规〔2022〕1号)等文件要求。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拟指派项目经理(建造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具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 ),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 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