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审核造价咨询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
标段(包)名称: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审核造价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5-440606-04-01-90917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 |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勒流港口路改造工程(二期)审核造价咨询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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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10417.00000万元 |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线起点桩号为ZK0+796.858,终点桩号为ZK8+357.374,实施长度7.56千米。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60千米/小时,双向八车道,标准路基宽为100.3米/109.5米/56米,其中扶安河及河岸地(以勒良路为界,以北段为60米,以南段为58.3米)不属于本项目范围,实际路基宽度为49.5米/42米/56米,路面类型为沥青砼路面,全线设中小桥12座,大桥1座,箱涵24处,圆管涵1处。项目总投资约1104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6951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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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根据预结算编制的相关程序、规定及有关合同约定,对工程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送委托人审定,并完成对数审核工作,配合委托人完成最终审核工作。对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有关工程费用的资料收集、整理提供专业意见、解答回复委托人的所有需回复的疑问及依据资料,审查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清单预算价(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完整性,对造价资料的整理、标识、归档等规范化进行督促整改、检查,确保工程造价资料满足财政部门进行工程造价审定的需要;同时还应按委托人要求,负责将资料按规定、按时归档。以及参加与委托项目有关造价控制的会议,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结(决)算的审查及审计工作(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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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095 |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2093246.4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建安费≥5.5亿人民币的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住建部注册造价师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师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2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6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7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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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83656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37209484 |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22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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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 GC2024(SD)XZ0071 2.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3.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并通过政府财政部门或顺德区财政局或建设造价主管部门的审定(或备案)及配合完成审计(如有)结束止。 4.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发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 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7.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标定标分离法。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10.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4;附件 2:评定分离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