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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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JG2024-0160)补充公告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JG2024-0160) 招标项目于 202 4 年 1 月 10 日发布招标公告 ,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
一、招标公告 3.2.2注①修改:
原文: 注: 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现文: 注: 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设置。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二、招标公告 3.5注①修改:
原文: 注: ①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50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现文: 注: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招标公告 3.6注修改:
原文: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现文: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 [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号)确定。
四、招标公告 9.1修改:
原文: 9.1本招标公告中,若某标段通过资格审查或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11名时,则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现文: 9.1本招标公告中, 若通过资格审查或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时 ,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五、招标文件第 3款第3.1条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第6)点修改:
原文: 6)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扫描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现文: 6) 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出具);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
六、招标文件第 3款第3.1条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的组成第8)点修改:
原文: 8)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现文: 8 )设计负责人的 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 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注:打印 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 后,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七、本项目原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八、 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