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发布时间:2024-05-22来源: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JG2024-2122) 补充公告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 海珠区文化服务中心(海珠体育中心二期)北楼及周边场地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 JG2024-2122) (以下简称 “本项目”)于 2024年5月7日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 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第五条第3款

原文: 3、最高投标限价 为: 1949.960279万元

现文: 3、最高投标限价 为: 1949.960279万元 。(其中:装饰工程占比 70.74%,安装工程占比8.54%,消防工程占比5.73%,园林绿化占比14.99%)

2)招标公告第十五条

原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34285390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 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现文: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34285390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 62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分包

原文: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现文: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

2)第二章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序号4修改

原文: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现文: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技术标格式格式二、格式五、格式七、格式八)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

原文: 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补充格式八《投标函》,

详见本补充公告 格式八《投标函》

三、施工合同

1) 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81.1修改

原文: 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 11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现文: 81.1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为单位,支付比例: 在财政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总支付金额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结算经区财政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造价的3%, 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 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一个月内(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付清。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时间为准,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绝执行合同的依据

□以季度为单位,支付比例:。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具体为:

其它方式:

81.1 11 )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实施施工过程结算方式:

□其它方式:

2)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3.1(1)修改

原文: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由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现文: 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竣工结算价格,由海珠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最终审定,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

3)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84修改

原文: ★84.质量保证金

84.2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 3%,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 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现文: ★84.质量保证金

84. 1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采用银行保函),即 元。

■另有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款的 3%, 如在结算款中直接扣留质量保证金的, 该款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 10天内(扣除此期间经承包人签认的维修费用)将剩余部分予以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

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 从工程结算款中扣留 ,或提交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补充公告发布为准。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类型: GZZB)随同本补充公告发布。

五、本项目具体招标投标日程及场地安排已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日期: 2024年5月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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