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 范围: 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算审核及概算评审的跟踪配合;(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3)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 概况: 项目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2014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20149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0609:00至2023-03-27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17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22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13590452315 传真: 手机号码:1359045231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国鸿大厦3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辰 办公电话:139252043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44031020220149003001 标段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2718:00 招标部分估价:176.635483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算审核及概算评审的跟踪配合;(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3)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7
- 开标时间: 2023-04-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标段(包)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2014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20149003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06 09:00 至 2023-03-2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3-1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3-2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黄工 办公电话:13590452315 传真: 手机号码:1359045231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国鸿大厦3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辰 办公电话:139252043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20149003001 标段名称:12-16-02子地块公共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27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76.63548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算审核及概算评审的跟踪配合;(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3)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一、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核查后,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或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73号)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与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联动的通知(深建市场[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四、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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