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名称: 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2次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0600568266776A-20250805-000002-6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6-2024-0006-03-01
项目名称:顺德新城路东侧匝道及周边道路完善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9月01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8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原《招标文件》P84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 分包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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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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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分包的确定 |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且合同分包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
3.5.2分包的确定 |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一)本项目非经发包人同意不允许分包。承包人确需将本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同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承包人将专业工程分包前,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省略部分内容不变) |
二、其他说明
( 1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 2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 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 4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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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中正弘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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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4 楼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社区南翔路 6 号至壹大厦 8 楼 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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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工、余工 |
联系人: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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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0757-22836885 、 22836569 |
联系方式: 0757-2222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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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 年 09 月 01 日 |
日期: 2025 年 09 月 0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