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东莞市发布时间:2023-08-30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 规模: 新建污水管道2174m(含截流管),污水管径为DN300-DN500,新建雨水管道731m,雨水管道管径DN300-DN1000,新建雨水箱涵3m,规为4×2m,新建雨水检查16座,新建污水检查井52座,新建雨水检测井97座,污水检测井43座,新建地块截流井38座,新建结合井6座
  • 范围: 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包括:土方工程、支护工程、管道敷设、检查井、检测井、截流井、结合井、路面破除及修复、人行道破除及修复、管线保护等工程;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工程完工移交、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3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31日至2023年09月20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959001001

招标编号: HCIHCC12300416

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南城街道办事处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5854481.54元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2174m(含截流管),污水管径为 DN300-DN500,新建雨水管道731m,雨水管道管径 DN300-DN1000,新建雨水箱涵3m,规为4×2m,新建雨水检查16 座,新建污水检查井52座,新建雨水检测井97座,污水检测井43座,新建地块截流井38座,新建结合井6座。

发包范围: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包括:土方工程、支护工程、管道敷设、检查井、检测井、截流井、结合井、路面破除及修复、人行道破除及修复、管线保护等工程;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工程完工移交、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本项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设计变更等)、做好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编制服务;完成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等手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支护工程、管道敷设、检查井、检测井、截流井、结合井、路面破除及修复、人行道破除及修复、管线保护等专业的设计工作。 (2)工程施工:包括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移交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工程保修,负责施工阶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含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专家评审论证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方工程、支护工程、管道敷设、检查井、检测井、截流井、结合井、路面破除及修复、人行道破除及修复、管线保护等; (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4)建设工程其他内容(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建服务、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配合第三方审查、编制竣工图等。 注: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允许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计划总工期为144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8月31日08时30分至2023年09月20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69-23198787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梁顺恒  0769-22659606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东骏路宏图科技中心,联系电话:0769-23198787;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1号401,联系电话:0769-2265960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附件:

附件名称 上传日期
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 2023-08-30 15:19:59
评标程序附表.pdf 2023-08-30 15:19:43
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定稿).pdf 2023-08-30 15:19:43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pdf 2023-08-30 15:19:43
第三章评标办法.pdf 2023-08-30 14:44:36
技术标封面.pdf 2023-08-30 15:31:06
初步设计文件1.zip 2023-08-30 16:10:17
合同范本-新基河中游段市政雨污分流完善项目工程总承包(定稿).pdf 2023-08-30 15:31:43
概算书.pdf 2023-08-30 15:31:32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docx 2023-08-30 15:31:21
初步设计文件2.zip 2023-08-30 16:04:56
初步设计文件3.zip 2023-08-30 16: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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