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填土项目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3-08-21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填土项目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和镇
  • 规模: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测量工程,测量总面积为118149.3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测量工程,测量总面积为118149.3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填土项目

标段(包)名称: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填土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填土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填土项目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和经( 2023)10号 批准 备案 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高明区和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的 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和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俊路以南、规划七路以西地块测量工程,测量总面积为 118149.3 平方米。设计标高为 3.80 米。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测量范围及要求,依据测量数据计算规划红线内地块填方量为 178782.62 立方米,挖方量为 1155.45 立方米,图中最高高程为 4.865 米,最低高程为 0.152

米,两者相差 4.713 米; 合计总填方量为 177627.17 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 150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6785210.92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

2.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或以上标准。

2. 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 的要求 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5 投标人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中办理登记并获得 对应行业的 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 5 .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 “正常”

4. 5 .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 6 .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

4. 6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6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 6 .4 需提供投标人近 扣除发布 招标 公告当月往前顺 6 个月 2023 01 月至 2023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

4. 6 .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 工程 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 拟派 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 工程 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如本招标项目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 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3 )》(投标人可提供 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 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01 月至 2023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 专职安全人员 须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此处所指的 “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 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 结, 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 影响 其对本项目 履约能力 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 行政 处罚。 (此处所指的 “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 “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 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 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 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8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 保证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20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9 12 0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9 12 0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7.2.1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 公开 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少于 3 个的 ,招标人 应当 依法重新招标。

9 . 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1 0 .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高明区和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编: 528500

人: 王先生

话: 0757-88808520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万成路 98号环球车城B座3楼

编: 528500

人: 严剑荣

话: 0757- 88829882

真: 0757- 88829882

电子邮件: 350609943@qq .com

2023 8 21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