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五和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名称:五和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200065195136X-20250904-000001-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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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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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441223-17-01-20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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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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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镇典型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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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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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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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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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和镇典型镇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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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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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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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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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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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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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广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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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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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从上争典型镇建设专项资金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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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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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6958.3万占比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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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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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镇标广场建设、绿美公园建设、圩镇入口通道整治提升、河道提升改造、政府入口景观提升改造、农贸市场及停车场及周边景观改造提升、圩镇客厅改造提升、圩镇建筑风貌改造提升、人居环境、公共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等项目,最终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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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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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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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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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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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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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1.3429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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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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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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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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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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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②开标当天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锁定、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没有在建项目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在其他工程投标报名项目和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 类、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奖惩名单查询中没有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以网上截图为准,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6、其他要求:
(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须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信息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并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公告(含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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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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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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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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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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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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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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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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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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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招标文件由各意向投标人登录(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或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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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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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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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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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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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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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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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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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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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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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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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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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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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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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粤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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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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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五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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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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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五和镇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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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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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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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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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873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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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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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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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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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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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先生、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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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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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231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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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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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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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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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8-863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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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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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