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针对片区管网存在114处不同程度的病害,进行病害处置及修复,拟更新沿河明装断裂污水管约8km,修复沿河破损截污管约700m,现状管网清淤检测约4km,管网塌陷修复3处,检查盖破损更换3处,完善新建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400管,长约20公里,针对河涌内源污染,拟对河涌清淤约6km
- 范围: 本工程是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渔湖片区的污水收集支次管进行完善,对现状管网病害进行修复处置,消除污水外溢,治污控源;第二部分是对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河涌清淤,本工程实施后,提高渔湖片区河道生态环境。(1)勘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勘、详细工程勘察等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01
- 开标时间: 2025-10-2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5200092388400H-20250930-000012-7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JYBGGG001063
各位潜在投标人 /各投标人:
关于“揭阳市榕城区渔湖片区内河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1.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来“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 更改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
2. 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表述冲突,第1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结算之日止”、第6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第30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结算之日止”, 统一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成结算之日止” 。
3. 招标文件第23页和24页“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提供投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至少包含本年度6、7、8月)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统一更正为: “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
4. 招标文件24页原内容:“拟派测量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更改为:“拟派测量负责人具备注册测绘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测绘师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本澄清公告为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公告、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澄清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
特此说明
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