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 范围: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标段(包)名称: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
- 项目编号: JG2023-060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2月16日 17时0分~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34.977337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建筑工程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2023年3月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2月16日 17时0分 -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3月9日 9时15分 - 2023年3月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曾工
- 代理联系人: 梁工
- 联系方式: 020-22932696
- 代理联系方式: 13600056645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监督电话: 020-848922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图纸.zip
-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pdf
- 招标公告扫描件(已盖章).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图纸和技术资料已满足施工需要的证明.pdf
-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资金来源证明.pdf
-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440113-04-01-605407)(1).pdf
- 研究院院区智能驾驶示范道路第一阶段建设项目连廊工程技术规格书 (1).pdf
- 招标公告(终版).doc
- 招标文件(终版).doc
- SL202302150024-20230216145904.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