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和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等三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 项目名称: 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和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等三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和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等三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和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等三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关于《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和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污水处理厂支管网工程(二期)等三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P5和招标文件P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市政专业”指的是:给水排水等市政类专业。
二、招标文件P44“评标办法前附表”2.2.1中,“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 分;技术部分:40 分;投标报价:20 分。修改为:商务部分:50 分;技术部分:30 分;投标报价:20 分。
三、招标文件P45“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中,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设计方案,第一项中,不提供相关方案施工部分,不得分。修改为:不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
四、招标文件P46“评标办法前附表”2.2.3(1)中,“设计企业拟投入人员配置”1.设计负责人:(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修改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五、原台山市川岛镇王府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上传的初步设计有误,现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台山市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