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139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规模: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项目估算总投资4426.35万元,其中:工程费405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6.61万元,预备费127.57万元
- 范围: 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六乱专项整治及镇区基础设施改造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139+”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139+”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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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302-440281-17-01-6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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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 “139+”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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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 “139+”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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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 “139+”美丽圩镇建设项目(二期)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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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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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实施 (交货) 地点 |
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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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及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 上级财政及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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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施工。项目估算总投资 4426.35万元,其中:工程费405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6.61万元,预备费127.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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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六乱专项整治及镇区基础设施改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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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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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32215550.9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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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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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资质 。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 1) 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 资质等资质证 书有效期于 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 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 ,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 (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3 顺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 4 中策恒睿建设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 5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6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及招标人 8 无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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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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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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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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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8月30日 17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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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20日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 · 韶关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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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0日9 时 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第1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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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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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梅花镇群众路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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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1- 585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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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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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郭工 |
联系电话 |
0751-8767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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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5552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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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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