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07-26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答疑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

标段(包)名称: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100.36 亩)场地平整工程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 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GM)WZ002 7

项目名称: 荷城街道高富二路以西、广明高速以北地块( 100.36亩)场地平整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 年 07 月 26

原定开标时间: 2024 0 8 09 上午 9: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100 页,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的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3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 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 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 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 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共 2 页, 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 208号

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223号高明何族汽车城穗山苑2号楼二层210商铺

人:傅小姐

人:梁 先生

话: 0757- 88237393

话: 0757-88881448

2024年 07月 26

相关附件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100.36亩)-第一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