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 项目名称: 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 项目地址: 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内,东至博罗县行政界线
- 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石方平整、市政管线建设、道路建设及其他配套等工程
- 范围: 2.1工程名称: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内,东至博罗县行政界线、西至电厂铁路、北至电厂二期、南至蓝田路 ; 为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2-27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河公易工( 2022)12 2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已由河源市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源发改〔 2019〕248号批准建设及以源发改投审〔2022〕10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项目代码:2019-441602-78-01-055230,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河源市源城区共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项目工程(第一期)施工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双头村内,东至博罗县行政界线、西至电厂铁路、北至电厂二期、南至蓝田路 。
2.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土石方平整、市政管线建设、道路建设及其他配套等工程。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施工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 1)市政道路、边坡工程 及其他配套等工程 ;( 2) 土石方平整 工程 。
2.4本项目建安工程费 招标最高 投标 限价为 62364470.30 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职能部门审定价为准)。
2. 5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具体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 /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2. 6 招标内容: 为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2. 7 工程质量要求: 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投标 人施工资质 满足以下 ( 1 )、( 2 ) 任一条件即可:
( 1)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 , 并具有 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 须 具有 ①、② 条件:
①本项目市政道路、边坡工程 及其他配套等工程 施工 部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 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②本项目 土石方平整 工程施工部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 ,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 (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 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依据建办市〔 2021〕30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二、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
3.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1名)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并 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 1名)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或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3类)。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 (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必须已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投标人(一人一岗,不得兼任)的正式员工,须在 2022年08月至2022年10月 在本公司(含分公司) 缴交社保。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 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 不超过 2家 单位联合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市政道路、边坡工程及其他配套等工程施工 ,联合体成员方负责 土石方平整工程施工 。若有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 2 ) 如为联合体投标 的 , 投标活动 (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 报价 等 ) 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4 .1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等相关 资料 。
5 . 投标人 须知
5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50 万元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 或 担保保函或 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注: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 →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 5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 6 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 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 7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招标人 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 招标人 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招标人 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另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
5.8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9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及技术负责人 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 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2 月 27 日 0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 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 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 . 联系 方式
招标人: 河源市源城区共创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源城区工业园龙岭三路管委会大楼
联系人: 刘 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133202
招标代理: 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长安街北边文昌路东面凯里亚德酒店(万隆店) 21楼
联系人: 陈 先 生
联系电话: 0762- 3899765
交易中心: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 85号
联系人: 黄先 生
联系电话: 0762-3828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