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监理(第二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发布时间:2024-10-30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监理答疑与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监理(第二次)

公告性质:其他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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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体顶端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监理(第二次)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A99-440605-2024-0002-01

项目名称 :广佛湾新经济产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之盐步直街改造和加固工程监理(第二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5日9:30

一、补充内容内容

序号

原内容:

修改为:

1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3.4.1: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日。

投标须知表3.4.1: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信标格式附表三“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

详见附件格式1

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节资信标格式 附表七“诚信投标承诺书

详见附件格式2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腾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佛山市文恺工程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2栋 2102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聂小姐

联系方式:0757-85519389 联系系方式:0757-81265130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10月30日

格式1

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

年 龄

学历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备注

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技术负责人(如有): (签字)

注: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如有)应分别应填写本表,且表后须分别附个人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总监理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如有)未按要求签字的,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表后 附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有无在建项目任职情况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情况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表后需附投标人近期为所填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 社保时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技术负责人(如有)社保时间要求按照评分标准要求一致,如评分标准没有设置技术负责人的评分项则应与附表二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中的人员社保时间要求一致。

5.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的网页打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上述人员, 附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提供的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格式2

附表七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分。

三、本单位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则要求参与投标,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五、本单位保证参加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 (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没有超过一项) ,如相关网站载明该总监理工程师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超过一项 ,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六、 本单位为大中型企业,通过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方式参与投标, (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窗体底端

相关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