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翁源县县城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县城
- 规模: 改造污水管道尺寸范围为DN100~DN400,总长约100932米,以及相应的道路修复和市政井设置(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 范围: 2.2.1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工程勘察、地下管线物探及项目地形现状测量;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
- 概况: 2.1.1建设地点: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县城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改造污水管道尺寸范围为DN100~DN400,总长约100932米,以及相应的道路修复和市政井设置(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0-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翁源县县城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翁源县县城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 项目 名称: 翁源县县城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 项目业主 :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翁发改投审〔 2023〕8号、翁发改投审〔2023〕18号
1.5 项目 代码 : 2210-440229-04-01-19702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专项债券
1.7 招标人: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8 招标 代理机构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 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县城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改造污水管道尺寸范围为 DN100~DN400,总长约100932米,以及相应的道路修复和市政井设置(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2.1.3 项目总投资约 34945.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617.85万元,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费713.187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和(2):
( 1)勘察部分:项目建设内容的相关工程勘察、地下管线物探及项目地形现状测量;
( 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
①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委托审查);
②工地现场服务;
③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
④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
⑤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2.2.2 标段划分:本 招标项目 不划分标段。
2.3 工 期和质量
2.3.1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期为 90 日历天 。
2.3.2 质量标准 :
勘察要求: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要求。
设计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效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
3.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
3.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3.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3. 2.3 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第 ①②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下 第 ①项 资质:
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3)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4)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 勘察资质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 1)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 3)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
注:如中标单位不具备完成除勘察、设计外的其他服务(施工图审查)的能力,可委托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完成。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
3. 2. 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 1)国家建设部及广东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等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2)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 3 相关人员要求
3. 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3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 被 “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 严重 失信 主体名单的 。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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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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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为 本招标项目的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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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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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
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 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的投标保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 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投标文件的 提 交
6.1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将予以拒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3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以下的资料(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1)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
(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
( 3)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 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7.开标
7.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2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3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186号
联系人(部门):刘工
联系电话: 0751-2872630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 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部门):李工、何工
联系电话: 0751-8219991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63 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281581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 名称: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翁 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186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 0751-2870501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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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 年 08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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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间 |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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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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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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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保证担保 办理 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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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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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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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 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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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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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地址: 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 63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翁源分中心 ,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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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 CA认证、企业入库等,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 (盖章) :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