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_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 项目名称: 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补充
- 规模: 原文:东方宾馆是一家大型五星级酒店,总投资1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单体)约为46469.63平方米,建筑高度38.3米。本次对位于东方宾馆2号楼4-7层客房进行综合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面积约19294平方米。本项目为五星级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2号楼4至7层客房、公区的装饰工程、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安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综合布线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_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东方宾馆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东方宾馆 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 补充公告
(本项目时间、地点等信息变更 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本项目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进行查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时间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不另行发布公告告知。)
东方宾馆 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JG2025-1741 ),于 2025年4月22日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与补充 :
1、 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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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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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2工程建设规模 |
东方宾馆是一家大型五星级酒店,总投资 1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单体)约为46469.63平方米,建筑高度38.3米。本次对位于东方宾馆2号楼4-7层客房进行综合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面积约19294平方米。本项目为五星级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2号楼4至7层客房、公区的装饰工程、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安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综合布线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东方宾馆是一家大型五星级酒店,总投资 12000 万元, 总建筑面积 (单体)约为 52350.38 平方米,建筑高度 36.2米 。本次对位于东方宾馆 2号楼4-7层客房进行综合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面积约19294平方米。本项目为五星级标准的室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2号楼4至7层客房、公区的装饰工程、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栓系统及喷淋系统、安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综合布线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最终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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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4其他要求①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且需提供委托代理人 2025年3月或4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 |
2、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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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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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1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约价的 10%,须在中国境内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 □不要求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约价的 10% □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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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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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监理人员管理特别要求 |
关于中标后监理人员管理的特别提醒: ( 1)监理人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投入的项目总监,监理人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申请(如伤亡、被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并经招标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监理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招标人将按监理合同约定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将监理人该不诚信行为上报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监理单位诚信考核。 ( 2)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调换项目总监的,被调换的项目总监半年内不得再作为监理人参加委托人后续招标项目时拟委派监理机构的项目总监。 ( 3)除项目总监外,其余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招标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替代人员的资质及能力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 4)如招标人认为监理人员的数量、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所需时,招标人有权另行聘请符合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所聘请监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不低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附表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相应人员职级对应的工日费用标准上限的2.5倍支付,该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监理酬金内,由监理人向所聘监理人员支付。必要时招标人有权从本合同监理酬金中直接支付。 (发生上述情形,招标人将书面报告建设主管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 5)其他人员管理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
关于中标后监理人员管理的特别提醒: ( 1)监理人不得更换投标时承诺投入的项目总监,监理人有合法的理由提出申请(如伤亡、被吊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不能再从事监理工作)并经招标人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监理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否则招标人将按监理合同约定追究监理人违约责任,并将监理人该不诚信行为上报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监理单位诚信考核。 ( 2)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调换项目总监的,被调换的项目总监半年内不得再作为监理人参加委托人后续招标项目时拟委派监理机构的项目总监。 ( 3)除项目总监外,其余监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招标人不要求更换时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即使是招标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监理人员,其替代人员的资质及能力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 4)其他人员管理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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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补交纸质投标文件 |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需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须保证与中标人在网站上传的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一正二副(加盖公章),合共三套投标文件提供给招标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分别需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须保证与中标人在网站上传的投标文件完全一致)正本一份提供给招标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 需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的投标文件打印(须保证与中标人在网站上传的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一正二副(加盖公章),合共三套投标文件提供给招标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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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招标代理服务费3.交纳时限 |
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0天内。 |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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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7.5中标通知 |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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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修改版) P 23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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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前附表及备注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修改版) P 26-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前附表及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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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 五 章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五)监理人员”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补充公告修改版) P 36-37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五)监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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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招标 文件 其他修改部分详见补充公告附件 、 招标 文件 (补充公告修改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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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宾馆分公司
日期: 2025年4月2 5 日
附件: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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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具体以交易系统格式为准)
东方宾馆 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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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担保递交情况 |
投标总报价(元)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电脑机器特征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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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现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具体以交易系统格式为准)
东方宾馆 2号楼4至7层客房区域综合维修保养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最高投标限价: 181.1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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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担保递交情况 |
投标总报价(元) |
监理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电脑机器特征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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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原文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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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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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至三名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则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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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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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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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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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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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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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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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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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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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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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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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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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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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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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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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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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声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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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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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项要求,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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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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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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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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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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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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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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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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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1.资信业绩:40分 2.监理大纲:30分 3.投标报价:10分 4.其他评分因素: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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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①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不包含0)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有效投标人,以“最高投标限价× 80% ”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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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注: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核准报价(投标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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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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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40分) |
监理业绩( 5 分)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 监理 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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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业绩( 12 分)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 监理 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奖业绩:( 1)国家级奖项 , 每项得 4 分,最多得 12 分; ( 2)省级奖项 , 每项得 2分,最多得6分; ( 3)市级(含副省级)奖项 , 每项得 1分,最多得3分; 本项最高得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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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1 分)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具有 高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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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理人员资历( 6 分) |
( 1)满足《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在满足(1)的基础上,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具有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3)在满足(1)的基础上,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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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3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 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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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 3分) |
投标人获得 “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荣誉连续年限(须包含最新评审年份2023年):5年或以上,得3分;3-4年,得2分;1-2年,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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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能力( 10分) |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的,每个奖项得1分,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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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30分) |
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1分) |
职能分工及人员安排合理可行,岗位职责明确,按照满足《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的程度 评分 。优于得 (0.5-1] 分;满足最低要求得 (0-0.5] 分 ; 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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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程序( 2分) |
响应并满足委托人要求,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措施具体得 (1-2] 分; 内容 不具体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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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质量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方案 为优得 (2-3] 分;良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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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进度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方案 为优得 (2-3] 分;良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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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投资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方案 为优得 (2-3] 分;良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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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方案为优得 (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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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合同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1-2]分;内容不具体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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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信息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1-2]分;内容不具体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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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措施(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组织协调方法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1-2]分;内容不具体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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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分析,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方案为优得 (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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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方案为优得 (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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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移交、保修的管理( 1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 (0.5-1]分;内容不具体得(0-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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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 (1-2]分;基本满足得(0-1]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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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
偏差率: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计算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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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其他评分因素( 20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 投标人诚信得分 =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得分为准。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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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①评分项下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不提供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关键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投标人不满足具体要求,并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
②评分项下所有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 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 若投标人成立至今有发生名称或其他变更情况,可能导致与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必须提供加盖公章(同时有投标人公章和第三方如工商局的公章)的公司变更说明材料,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被认定无效。
③中标人需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待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认为其中标无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
④投标人的总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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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业绩 】: ①本项所称“类似业绩”指《第一章招标公告》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③ 业绩时间以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出具时间为准 。
3. 【 获奖业绩 】: ① 国家级奖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 国家优质工程奖等;省级 / 市级奖项是指省级 /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行业协会 / 学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 奖项(若 是行业协会颁发,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 。
② 本项目须为工程实体业绩奖项,非质量类获奖、安全文明类奖项不予计算, QC小组成果证书不在计算范围内。
③ 同一工程项目中的 “子项” 获得 各奖项 , 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
④ 日期以奖状发证日期 / 行业协会 / 学会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 2025年2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5.【其他监理人员资历】: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2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②同 一人 同时满足本项下( 2)、(3)项要求时,两小项分别 计分 。
6.【管理体系认证】: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纳税信用等级】:投标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需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电子证书及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时间以证书上或查询结果网页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
8.【科技创新能力】:科学技术类奖励证书以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正式文件为准。需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颁发机构如为行业协会(学会)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现文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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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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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至三名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则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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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与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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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名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并提供 委托代理人 2025年3月或4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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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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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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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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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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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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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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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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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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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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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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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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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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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声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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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项要求,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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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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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要求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要求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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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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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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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1.资信业绩:40分 2.监理大纲:30分 3.投标报价:10分 4.其他评分因素: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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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①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②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5名(不包含0)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③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 80% ,最高投标限价 ]区间的有效投标人,以“最高投标限价× 80% ”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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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注: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核准报价(投标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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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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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40分) |
监理业绩( 10 分)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 监理 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
|
获奖业绩( 12 分)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 监理 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奖业绩:( 1)国家级奖项 , 每项得 4 分,最多得 12 分; ( 2)省级奖项 , 每项得 2分,最多得6分; ( 3)市级(含副省级)奖项 , 每项得 1分,最多得3分; 本项最高得 12 分。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1 分)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具有 中 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 ; 具有 高 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 1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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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理人员资历( 6 分) |
( 1)满足《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 2)在满足(1)的基础上,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具有对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3)在满足(1)的基础上,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含总监)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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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3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备 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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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 3分) |
投标人获得 “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荣誉连续年限(须包含最新评审年份2023年):5年或以上,得3分;3-4年,得2分;1-2年,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
||
|
科技创新能力( 5 分) |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 市级(副省级) 或以上人民政府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科学技术类奖”的,每个奖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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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30分) |
监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责( 1分) |
职能分工及人员安排合理可行,岗位职责明确,按照满足《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的程度 评分 。优于得 (0.5-1] 分;满足最低要求得 (0-0.5] 分 ; 不满足不得分。 |
|
监理工作程序( 2分) |
响应并满足委托人要求,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措施具体得 (1-2] 分; 内容 不具体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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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质量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方案 为优得 (2-3] 分;良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
|
进度控制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进度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方案 为优得 (2-3] 分;良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
|
投资控制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投资控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方案 为优得 (2-3] 分;良得 (1-2] 分;一般得 (0-1] 分; 未提供 不得分。 |
||
|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方案为优得 (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合同管理(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合同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1-2]分;内容不具体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信息管理(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信息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1-2]分;内容不具体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组织协调措施(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组织协调方法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 (1-2]分;内容不具体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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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进行详细分析,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方案为优得 (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合理化建议( 3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建议。方案为优得 (2-3]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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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移交、保修的管理( 1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提出的管理方法合理有效、有具体措施得 (0.5-1]分;内容不具体得(0-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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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制度( 2分)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招标内容,建立完善的工地会议制度。满足要求得 (1-2]分;基本满足得(0-1]分;不满足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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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10分) |
偏差率: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计算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每上偏 1%扣1 .5 分,每下偏 1%扣 1 分 。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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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其他评分因素( 20分)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 投标人诚信得分 =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20%。企业的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以投标截止当天广州市工程招标行业协会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得分为准。企业诚信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监理-房建排名为准。 |
||
注:
1.①评分项下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 不提供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关键信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为投标人不满足具体要求,并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审。
②评分项下所有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信息 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 若投标人成立至今有发生名称或其他变更情况,可能导致与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必须提供加盖公章(同时有投标人公章和第三方如工商局的公章)的公司变更说明材料,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被认定无效。
③投标人的总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④ 业绩 类评分中,其他非房建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港航、冶金、装修、 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
2.【 监理业绩 】: ①本项所称“类似业绩”指《第一章招标公告》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②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③ 业绩时间以 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出具时间为准 。
3. 【 获奖业绩 】: ① 国家级奖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 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 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 / 市级奖项是指省级 /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行业协会 / 学会颁发的工程质量类 奖项(若 是行业协会颁发,须提供该行业协会在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 。
② 本项目须为工程实体业绩奖项, 非质量类获奖 ( 如 安全文明类奖项 、 QC小组成果证书 等) 不予计算 。
③ 同一工程项目中的 “子项” 获得 各奖项 , 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分。
④ 日期以奖状发证日期 / 行业协会 / 学会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资历】: 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 2025年 3 月 或 4月 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5.【其他监理人员资历】: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仅指注册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需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 2025年 3 月 或 4月 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②同 一人 同时满足本项下( 2)、(3)项要求时,两小项分别 计分 。
6.【管理体系认证】:需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纳税信用等级】:投标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需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电子证书及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纳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时间以证书上或查询结果网页上注明的公示评价(评定)年度为准。
8.【科技创新能力】:科学技术类奖励证书以 市级(副省级) 或以上人民政府 /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证书/正式文件为准。需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颁发机构如为行业协会(学会)的还需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原文 :
-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五)监理人员:
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须满足下表要求(最低要求):
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
|
序号 |
岗位 |
最低要求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1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2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建筑 /结构/工民建/土建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
毕业证、注册证 /职称证、培训证 |
|
3 |
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建筑 /结构/工民建/土建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
毕业证、 注册证 /职称证 、培训证 |
|
4 |
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建机电安装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或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 |
毕业证、 注册证 /职称证 、培训证 |
|
5 |
安全工程师 |
1名 |
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安全培训证书 /上岗证;具有2年(或以上)管理经验。 |
毕业证、 职称证 、培训证书 /上岗证 |
|
6 |
造价工程师 |
1名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2年(或以上)编审造价工作经验。 |
毕业证、 注册证 /职称证 |
|
7 |
资料员 |
1名 |
从事图文收发与管理相关工作 2年(或以上),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 |
毕业证 |
|
8 |
监理员 |
2名 |
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监理培训证书 /上岗证。 |
毕业证、培训证书 /上岗证 |
|
合计 |
|
|
|
|
备注: ①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②上述所列人员如为香港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要求,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相应岗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各专业人员配置数量须满足粤建管字[2002]97号文的要求,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驻场人员需服从招标人安排,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整理资料,对接筹建办等相关部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开工时间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场,考勤的考核时间及考核人员将根据本项目的开工时间相应调整。
④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人员须提供2025年2月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注册类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若相关证书没有显示专业的,则需提供可证明专业的其他证明材料。工作经验时间以毕业证书(大专或以上学历)颁发时间为准。
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⑥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上述人员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
现文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五)监理人员:
配备的监理机构人员须满足下表要求(最低要求):
项目监理人员组成配备要求表
|
序号 |
岗位 |
最低要求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 |
|
1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1名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
2 |
装修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注册证 /职称证 |
|
3 |
机电安装(电气、通风空调)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 或机电安装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注册证 /职称证 |
|
4 |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 |
1名 |
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注册证 /职称证 |
|
5 |
安全工程师 |
1名 |
具备建筑工程管理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职称证 |
|
6 |
造价工程师 |
1名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注册证 /职称证 |
|
7 |
资料员 |
1名 |
从事图文收发与管理相关工作,熟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 |
毕业证 |
|
8 |
监理员 |
2名 |
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
毕业证 |
|
合计 |
9名 |
|
|
|
备注: ①上述人员不得兼任。
②上述所列人员如为香港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要求,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相应岗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各专业人员配置数量须满足粤建管字[2002]97号文的要求,各专业人员可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要求派驻现场,应满足施工时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要求。驻场人员需服从招标人安排,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收、整理资料,对接筹建办等相关部门。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开工时间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场,考勤的考核时间及考核人员将根据本项目的开工时间相应调整。
④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人员须提供 2025年 3 月 或 4月 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体现投标人名称,即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类证书上所列的相关专业为准 ,若相关证书没有显示专业的,则需提供可证明专业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⑥除总监理工程师外,上述人员要求不作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审查依据,只作为综合评分表中的评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