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 范围: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 开标时间: 2023-06-1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JG2023-27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7日 0时0分~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250.9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现行有效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字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 4 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和附件二)。 4.2 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4 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注:网站截图为“信用广州”网站(credit.gz.gov.cn)首页“信用公示”→“红黑名单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搜索一栏输入企业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果页面。 4.5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签订合作设计协议书)。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2023年6月1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5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6月19日 9时15分 - 2023年6月19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工
- 代理联系人: 张工、赵工
- 联系方式: 020-34397651
- 代理联系方式: 16620095641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020-8852106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挂网版).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201-440100-04-01-824247(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1).pdf
- 招标控制价.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招标申请函.pdf
- 【挂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023.5.25.docx
- 【挂网】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023.5.25.docx
-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建设方案.pdf
- 西濠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doc
- 招标文件(挂网版).docx
- 招标公告(挂网版).docx
- SL202305060012-20230526121413.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