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 范围: 施工总承包;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运营(EPCO)方式招标,主要对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调试及3年的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提供经专家评审后的污水资源化操作手册和设备维修维护操作等规程 ; 所增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变更的要求,并按变更调整范围及内容
- 概况: 项目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3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35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209:00至2023-05-12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02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07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经办人:陈工 办公电话:0755-21075542 传真: 手机号码:1351025374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宁卫红 办公电话:83048876-6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35001001 标段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12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70420.07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运营(EPCO)方式招标,主要对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调试及3年的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提供经专家评审后的污水资源化操作手册和设备维修维护操作等规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2
- 开标时间: 2023-05-16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3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35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4-22 09:00 至 2023-05-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02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07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水污染治理中心 经办人:陈工 办公电话:0755-21075542 传真: 手机号码:1351025374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宁卫红 办公电话:83048876-6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35001001 标段名称: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EPCO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12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70420.0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运营(EPCO)方式招标,主要对章阁综合水质净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调试及3年的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提供经专家评审后的污水资源化操作手册和设备维修维护操作等规程。 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BIM咨询(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运营阶段)及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其他报批工作等; 2、建筑安装工程部分: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和设备单机调试等,最终以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3、设备调试及试运行:联合试运转及工程设施试运行等; 4、运行管理:工程运行管理,时限为3年,后续运营日的开始时间为本项目完成调试、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且通过环保验收的15日后; 5、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道路、绿化等)。 备注:1、本招标工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上述内容可能因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有所增减,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提出的变更的要求,并按变更调整范围及内容。若因为政府审批的原因导致项目被取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风险,不得引起索赔。 计划总投资:154218.7 万元 工程地址:福城街道章阁社区规划桂平路与规划龙澜大道交汇处西北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4-30 00:00:00.0 至 2025-06-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一、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运营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 二、联合体投标的,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3月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截标时间)具有一项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二、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运营单位;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不得超过4家。 三、联合体投标的,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自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由设计单位委派); 3.施工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本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 4.在项目实施阶段,如因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任职数量超过限额导致不能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或其他审批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注:以上三位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3月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截标时间)具有一项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体现签订时间的,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证明文件必须清晰体现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签订时间(能清晰判断在2018年3月1日至本项目第一次公告截标时间,否则不予认可)、运营期限、运营范围。关键内容若在合同中无法体现,则可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需盖业主公章)加以证明。如不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应提交其他佐证材料,如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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