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幸福村幸福大道以西,幸福路以北,毗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北面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7956.00平方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2044.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龙川县老隆镇幸福村幸福大道以西,幸福路以北,毗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北面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7956.00平方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2044.00平方米 ;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绿色节能、建筑信息模型等管理和控制,同时应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资料汇总、存档、合同义务履完毕止 ; 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
项目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川县人民医院医
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
2022】
556
号)文、概算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
社
【
202
3
】
1
号)批复同意,项目代码:
2207-441622-23-01
-308406
,建设资金
争取新增债券
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龙川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建设模式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龙川县人民医院医疗科研创新平台及卫生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幸福村幸福大道以西,幸福路以北,毗邻县人民医院新院区西北面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
200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7956.00平方米,配套设施占地面积120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29.2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4774.22平方米,主要包括医疗科研创新平台7176.42平方米,学术报告厅928.00平方米,医院临床技能培训基地5319.80平方米,医学教育中心7560.00平方米,人民医院配套功能区13000.00平方米,(检验检测中心6000.00平方米
、医学交流中心
7000.00平方米),连廊790.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0955.00平方米。配套设施包括绿化、停车位、道路、室外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EPC总承包费概算
248535507.39元(
含
暂列金及预备费
)
,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其中:建安工程费为
232711149.24元,设计费为
4188800.69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
最终按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
×(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
:
120日历天
(设计服务至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施工工期
:
78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
设计施工
EPC
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
,包括施工图设计
、
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
、
项目移交
、
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
进度
、
费用
、合同、信息、绿色节能、建筑信息模型等管理和控制,同时应
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
工程
结(决)算
、
审计等
工作
,资料汇总、存档、
合同义务履完毕止
。
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
注明:施工图设计费包含人工费,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
工程施工内容:按招标人确认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7质量要求:
(
1)设计要求:
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
(
2
)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要求、行业颁发的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使全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的企业法人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
1)设计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
行业(建筑工程)
甲
级
及
以上资质
。
(
2
)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及
以上
施工资质。
(
3
)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
1)、(2)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自行确定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3.4 拟投入本
项目
的人员要求:
(
1)拟派本
项目
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2
)拟派本
项目
的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
配套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或有效网页打印件。
(
3
)拟派本
项目
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
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
4
)拟投入本
项目
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
须提供
近
3个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
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获取及有关资料的下载
4.1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
平台(网址:
https
://
14.215.227.219:8088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根据《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龙住建[2021]48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
备查
,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5.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5.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0万元整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或担保保函。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
4
.1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
4
.2 根据《关于正式运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
5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5.
6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
7
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的通知》(河住建通
〔
2020〕77号
)规定,凡是信用评价等级
C级的企业,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6.中标人须知
6.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2按照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号)
及《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房屋市政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河住建通〔
2021〕9
5
号
)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6.
3
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6.
4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
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6.
5
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
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6.
6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
(河住建通〔2021〕11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6.
7
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
“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0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6.
8
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
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
开
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河
源
市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制
作
软
件
及
操
作
手
册
和
XML 工 程 量 清 单 操 作 手 册 ,网址:
https
://
14.215.227.219:8088
/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
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3
月
24
日
9:30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址:
https
://
14.215.227.219:8088
/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7
.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
)
”上发布。
8.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龙川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邓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769083
地
址:
龙川县老隆镇老隆大道
83号
9.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90167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9.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62-6882388
地址: 龙川县老隆镇中东半岛小区 C栋首层
龙川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