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 范围: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加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 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2203-440306-04-05-74590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6-04-05-745909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2709:00至2023-07-17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07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12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15999663485 传真: 手机号码:1599966348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彬茂、王飞、姬梦涵 办公电话:0755-82786038转8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203-440306-04-05-745909002001 标段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17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236.810776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加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7
- 开标时间: 2023-07-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2203-440306-04-05-74590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203-440306-04-05-745909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27 09:00 至 2023-07-17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12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经办人:李工 办公电话:15999663485 传真: 手机号码:15999663485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彬茂、王飞、姬梦涵 办公电话:0755-82786038转80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03-440306-04-05-745909002001 标段名称:宝安分局指挥中心安全隐患整改及修缮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17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236.810776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加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计划总投资:3852.71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3号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1、投标人应承诺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落实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安全培训和信息化管理等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自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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