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施工
- 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黎咀镇卫生院等12家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26㎡,总建筑面积约1911㎡,配备购置人工格栅12套、OWQ/E5-8-0.37潜水提升泵24台、40WQ/E5-8-0.37回流泵12台、40WQ/E5-8-0.37污泥泵12台、40WQ/E5-8-0.37冷备泵12台、JA31-50射流曝气机7台、JA32-80射流曝气机4台、JA33-80射流曝气机1台、混凝加药机JDHN-60型号12台、购置消毒加药机JDJY-60型号11台、脱氯机IDTL-60型号11台、DO仪12套、出水在线pH计12套(氨氮、COD、SS、总大肠杆菌、余氯)在线检测仪12套等。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范围: 1.招标条件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22)216号、龙发改社(2025)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503-441622-23-01-544486)。招标人为龙川县人民医院,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工程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资料的下载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3.投标人须知3.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3.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4.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指定的账户信息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3.4.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3.4.3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2)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5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施工
标段(包)名称: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施工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12441600712392268K-20260115-000001-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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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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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441622-23-01-544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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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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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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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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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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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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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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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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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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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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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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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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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川县
黎
咀镇卫生院等
12家
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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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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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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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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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资金由债券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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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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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黎咀镇卫生院等
12家
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626㎡,总建筑面积约1911㎡,配备购置人工格栅12套、OWQ/E5-8-0.37潜水提升泵24台、40WQ/E5-8-0.37回流泵12台、40WQ/E5-8-0.37 污泥泵12台、40WQ/E5-8-0.37冷备泵12台、JA31-50射流曝气机7台、JA32-80射流曝气机4台、JA33-80射流曝气机1台、混凝加药机JDHN-60型号12台、购置消毒加药机JDJY-60型号11台、脱氯机IDTL-60型号11台、DO仪12套、出水在线pH计12套(氨氮、COD、SS、总大肠杆菌、余氯)在线检测仪12套等。
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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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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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医共体各分院排水(排污)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第二期)
,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
202
2
〕
216
号、龙发改
社
〔
2025〕1
1
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
2503-441622-23-01-544486
)。招标人为
龙川县人民医院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为该工程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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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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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5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可以在标后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证明的,认定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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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废标。
3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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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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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指定的账户信息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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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在线办理电子保函 (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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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保证金领域鼓励招标人采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规定:(1)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比例为5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投标保证金的证明资料。(2)本项目免收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获得AAA级信用评价的中小微企业(指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数据信息网页截图和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
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可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保函平台(网址:
https://14.215.227.219:8088/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
)
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在投标时减免或免收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3
.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
.6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查询得到相关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查询的相关信息截图。
3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三个月内且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3
.8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个别条款内容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中附件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联动的指引(2024年版)》规定,对“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投标企业,在最终总得分的基础上扣除10分,作为诚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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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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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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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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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施工费审定金额为
1000.69万元(含暂列金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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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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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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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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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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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按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提供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有效网页打印件。
4.
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5.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任,须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定)。
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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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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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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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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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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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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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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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网址: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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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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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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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01
月
16
日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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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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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02
月
05
日
09
:
3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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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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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02
月
05
日
09
:
3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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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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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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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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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
年
02
月
05
日
09
:
30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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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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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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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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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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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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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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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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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龙川县老隆大道
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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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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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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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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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6769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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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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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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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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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老隆镇中东半岛小区
C栋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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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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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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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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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688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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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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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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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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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2-
62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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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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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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