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
- 项目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 规模: 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南顺第二联围顺德水道北岸乐从镇堤段,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旧良龙路至石斗水船闸堤路交通整治;(2)杨滘水利枢纽至菊花湾电排站堤项破损路面修复(3)杨滘水利枢纽至良马电排站堤顶急弯、临水堤段安全防护
- 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项目建设规模: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南顺第二联围顺德水道北岸乐从镇堤段,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旧良龙路至石斗水船闸堤路交通整治;(2)杨滘水利枢纽至菊花湾电排站堤项破损路面修复(3)杨滘水利枢纽至良马电排站堤顶急弯、临水堤段安全防护 ; 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6-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11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乐从镇堤围整治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南顺第二联围顺德水道北岸乐从镇堤段 ,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 )旧良龙路至石斗水船闸堤路交通整治;( 2 )杨滘水利枢纽至菊花湾电排站堤项破损路面修复( 3 )杨滘水利枢纽至良马电排站堤顶急弯、临水堤段安全防护。
2.3 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实际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 。
招标控制价为: 7,889,597.35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R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 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 223 — 2008 )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 或以上资质。
[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 〕 361 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 - 施工类企业”。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 > 的通知》(粤水规范字〔 2019 〕 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 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 400 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 。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推 6 个月 , 即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 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 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 2022 〕 14 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 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功上传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 1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不接受现场解密 。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 2 )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施工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3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 以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佛山市) 发布的为准。
9. 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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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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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沿江路 2 号 |
地 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大厦 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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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315 |
邮 编: |
52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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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57-29838171 |
电 话: |
0757-86283490-807/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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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传 真: |
0757-86283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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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梁工 |
联 系 人: |
张工、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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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BJZJ_GZ@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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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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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57-22832272 、 0757-22836721 、 0757-228367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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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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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2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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