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粤东北苏区大柘镇十村产业联动示范区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粤东北苏区)大柘镇十村产业联动示范区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粤东北苏区)大柘镇十村产业联动示范区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粤东北苏区)大柘镇十村产业联动示范区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粤东北苏区)大柘镇十村产业联动示范区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3-070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2月23日 9时30分~2023年2月27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421.333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管理工作。 ④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管理工作。 注:①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上述第③、④点要求;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函〔2022〕15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 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②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兼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管理工作。 ④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管理工作。 注:①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上述第③、④点要求;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6日 10时30分 - 2023年3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3月16日 10时0分 - 2023年3月16日 10时3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招标人: 平远县大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广东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工
- 代理联系人: 吴工
- 联系方式: 0753-8823341
- 代理联系方式: 19007673758
- 招标监督机构: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 0753-882745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