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3-01-09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 范围: 其他;负责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包含除燃气专业以外的所有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安装、室内二次精装修、园林景观、电力等各专业项目
  • 概况: 项目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4403102022012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20125006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1-0909:00至2023-02-06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1-27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01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和居置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温工 办公电话:0755-29809916 传真: 手机号码:13049802237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谢翠香 办公电话:1892372786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44031020220125006001 标段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06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359.27125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负责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包含除燃气专业以外的所有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安装、室内二次精装修、园林景观、电力等各专业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2-06
  • 开标时间: 2023-02-09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标段(包)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4403102022012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20125006 工程类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1-09 09:00 至 2023-02-06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1-2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2-0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和居置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温工 办公电话:0755-29809916 传真: 手机号码:13049802237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盛三路龙馨家园A座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谢翠香 办公电话:1892372786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20125006001 标段名称:建泰城市更新项目(监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06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359.2712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其他;负责项目的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范围包含除燃气专业以外的所有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安装、室内二次精装修、园林景观、电力等各专业项目。 计划总投资:382716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路与和平路交汇处西南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02-06 00:00:00.0 至 2027-02-05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二、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三、其他:本项目不接受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与投标。 投标申请人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最低资质等级:无 项目总监专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是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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