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2023-09-13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 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23-457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6日 0时0分~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532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和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资质的要求。 3.4.2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 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3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5.4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3.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10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 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 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8月16日 0时0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2023年9月5日 9时45分 - 2023年9月5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第4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工
- 代理联系人: 刘工
- 联系方式: 020-37760912
- 代理联系方式: 020-36969095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36897092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3、【挂网合同8.11】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docx
- 招标公告.pdf
- 1、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 关于招标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 资金来源证明.pdf
- 招标人声明.pdf
- 6、邝中三年提升工程规划条件(1).pdf
- 图纸CAD(招标)202308036(1).zip
- 4、穗花发改投批〔2023〕23号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4、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2023.6.6.docx
- 招标申请函.pdf
- 招标人承诺书.pdf
- 招标公告.doc
- 招标文件.doc
- 招标文件.pdf
- 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8.15.doc
- 邝维煜纪念中学扩建改造建设项目模拟清单8.15.xlsx
-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rar
- SL202307060030-20230814152606.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