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深圳市发布时间:2024-04-04来源:深圳交易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及支护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信迁改工程、水土保持、海绵城市
  • 概况: 项目名称:虎地路工程 项目编号:2210-440343-04-01-17593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210-440343-04-01-175933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409:00至2024-04-23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13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18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程工 办公电话:0755-28333391 传真: 手机号码:1550204227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嘉怡 办公电话:1550204227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1 标段编号:2210-440343-04-01-175933003001 标段名称: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3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253.4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及支护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信迁改工程、水土保持、海绵城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3
  • 开标时间: 2024-06-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虎地路工程 项目编号:2210-440343-04-01-175933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210-440343-04-01-175933003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04 09:00 至 2024-04-23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4-1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4-1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程工 办公电话:0755-28333391 传真: 手机号码:1550204227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嘉怡 办公电话:1550204227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210-440343-04-01-175933003001 标段名称:虎地排二路工程(施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3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253.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结构及支护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燃气工程、通信迁改工程、水土保持、海绵城市。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有:电力迁改工程。 计划总投资:477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人要求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