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 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对溪南街道9个行政村内的河涌进行河道整治工程,含清淤、增设挡墙、水闸修复、环境整治等工程内容,整治河涌总长度约15.6km,清淤宽度6~30m不等,清淤深度0.8~1.5m,约1.5km河涌需新建挡墙,水闸修复2座,对西寨村进行排水管网改造,新建排水管DN300~DN600约29.4km,新建排水接户管DN150约7.6km。具体
- 范围: 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测量(物探));②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③施工过程及后续配合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
标段(包)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二期)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12445200092388400H-20260305-000001-5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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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5202-20-01-87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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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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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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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城市内涝整治工程 (二期)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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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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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实施 地点 |
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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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 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上级补助和债券资金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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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对溪南街道 9个行政村内的河涌进行河道整治工程,含清淤、增设挡墙、水闸修复、环境整治等工程内容,整治河涌总长度约15.6km,清淤宽度6~30m不等,清淤深度0.8~1.5m,约1.5km河涌需新建挡墙,水闸修复2座,对西寨村进行排水管网改造,新建排水管DN300~DN600约29.4km,新建排水接户管DN150约7.6km。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相关资料 。 本项目总最高投标限价为 2338997.44元,①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861553.44元,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费(钻探费)145803.76元、工程测量费177123.58元、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测量(物探)费538626.10元;②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47744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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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①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测量(物探));②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③施工过程及后续配合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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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总服务期限为 100个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测量、物探及勘察任务并提交成果。设计工期:完成测量、物探及勘察任务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并提交成果,获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成果,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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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2338997.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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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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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一)勘察资质 [具备(1)或同时具备(2)(3)]: (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2)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二)设计资质 [具备(1)或同时具备(2)(3)]: (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 5.广东省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①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③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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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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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jy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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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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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3月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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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 年 3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上传并保存到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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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25日10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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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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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溪南街道办事处西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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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663-8331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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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 122号408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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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郑鑫 |
联系电话 |
020-85589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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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
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663-8623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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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专区网站“服务指南”“数字证书”查看“SZ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GD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自行选择办理数字证书,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 3.投标人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请投标人注意解密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入揭阳专区的服务指南中获取开标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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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 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